蚌埠刑事律师:对于不以牟利为目的走私珍贵动物制品如何处理
蚌埠刑事律师时间:2024-09-09
蚌埠刑事辩护律师认为,根据《解释》规定,不以牟利为目的,为留作纪念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进境,数额不满10万元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罚。但是,对于不以牟利为目的走私珍贵动物制品超过10万元的,应当如何处理,《解释》未作明确规定。
不管是对于不以牟利为目的,为留作纪念而走私珍贵动制制品进境,数额超过10万元,应当从轻处罚,必要时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这样才能与《解释》的规定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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