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蚌埠刑事律师时间:2024-09-09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一)立案标准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量刑幅度
1.基准量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五十万元以上(数量较大)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五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二百五十万元以上(数量巨大)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法律依据
1.《刑法》第二百零七条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2010]23号)第六十三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发[1996]30号)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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